
打击非法传销,营造良好社会。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意识、创业意识,避免误入传销的陷阱,10月10日,我院在多媒体教室组织召开学习《禁止传销条例》专题法制培训会议,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党员90人参加了这次法治专题教育培训活动。由于由党总支纪检委员胡国栋主持。

培训会上,胡国栋“从什么是传销、传销的主要特征及主要类型,对该条例的出台过程与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与非法集资的界定、非法集资的防范进行了讲解。指出,近年来不少群众因经不住“几何倍增式”高额回报的虚假诱惑,轻信传销组织的花言巧语,在传销组织各种形式的“洗脑”活动中陷入泥沼而不能自拔的惨痛案例,给在场的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

会议强调。传销致富不可信,害人害己害家庭。防范非法传销和防范非法集资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院平安单位“三零”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防范上访投诉和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源头治理环节。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坚决克服爱占小便宜的错误心态,要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深刻认识《禁止传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水平。
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在认识到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后,纷纷表示:要多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传销的危害,更要洁身自好,防范并拒绝加入传销组织。
通过这次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培训活动,把打击传销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引向深入,营造了依法治市和建设幸福美丽新济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办公室:翟大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