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二院组织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相关工作安排,3月2日,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在医院的门诊大厅、大院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向大大厅内等候的就诊患者及家属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时代济源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宣传资料,并向群众认真宣传讲解,普及《条例》知识。


在湨河南街休闲广场、下冶镇圪老圈村义诊期间,志愿者在义诊之余,为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时代济源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宣传资料并认真讲解。




同时,医院结合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在医院门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在医院官方微信上同步发送《条例》全文,营造良好、浓厚的宣传氛围。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通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实践活动,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自觉培养文明习惯,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办公室:赵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