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经人社局严格评定与审核
我院被认定为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一认定,是对我院医疗实力与服务水平的高度认可,更是为广大工伤患者带来的一份贴心保障。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系统化的工伤认定及康复服务,为重返工作岗位、回归幸福生活铺就一条坚实的“健康之路”。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当您遭遇工伤后,可以选择在我院就医,能享受到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从精准无误的诊疗,到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诊治方案;从精湛医疗技术的娴熟应用,到贴心入微的护理服务,每一个环节都将严格遵循工伤医疗的标准和规范,全力以赴保障工伤患者的权益。
同时,工伤患者就医,能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和规定的补助,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助患者早日康复,重返工作岗位。
我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坚决恪守国家及地方工伤保险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相关管理规定与操作规范。始终秉持“以工伤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诊疗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参保工伤人员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为示范区工伤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医疗力量。
宣传科: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