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内容
1、坚决拒收各种“红包”,更不向患者索要红包。
2、坚决拒收开单提成费,药品临床促销费和各种形式的回扣。
3、坚决做到不搭车开药,不搭车检查,不乱检查,不开大处方。
4、坚决做到礼貌接诊,细心回诊,严谨确诊,科学施治。
5、坚决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和刁难病人。
6、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
7、坚持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保证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8、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办事,保证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
9、坚持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结果公开。
10、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有受到医护人员的医疗和礼遇的权利。
2、有获知病情,并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方针决定取舍的权利。
3、有权对自己的隐私要求医务人员保秘的权利。
4、有监督医院提出有关意见并取得答复的权利。
5、有要求医务人员解释对所付医疗费用的权利。
6、有监督维护自己医疗权利实现的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有遵从医嘱的义务。
2、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3、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它病人的义务。
4、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5、有尊重医务人员的权利,积极配合治疗的义务。
6、有不要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和虚假证明的义务。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2008年1月10日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实施方案
医德医风建设是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为切实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业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院党委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医德医风实施方案如下:
一、深入学习,加强认识。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广泛开展救死扶伤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医德医风考核力度。
1、加大督察力度,强化两个监督,促进医院行风建设。一要抓好内部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做好每月政工查房、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的工休座谈会、职工思想分析会。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定期对药房、仓库及财务收支情况、基建项目开支进行审计。二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深入社区走访、监督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2、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要继续组织开展创建“五好”党组织活动。严格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和布署,认真落实《市二医院关于创建五好党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使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二要继续开展创建百姓放心医院活动。今年的创建主题是“绿色医疗环境”,我院要以创建为契机,以病人需求为中心,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加大环境建设力度,努力营造绿色医疗服务,绿色文化氛围和温馨环境,真正让医院绿起来、美起来、亮起来,确保创建顺利达标。同时,院内改变以往评先办法,在全院开展评选“十佳服务明星”、“十佳科技标兵”活动,另外,结合四项教育开展评选“创新奖”、“团结协作奖”和“增收节支奖”单项活动,进一步在全院营造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坚持每月对政治学习内容和党日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使职工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爱国爱院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
利用周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机会,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演讲比赛、岗位竞赛等形式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主人翁思想,想主人事,干主人活,尽主人责,真正做到人人关心医院,人人爱护医院,人人为医院做贡献。通过开展文明用语、礼仪培训等活动规范言行,教育大家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天使形象。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2008年1月15日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监控机制,落实我院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化,加强医院文明建设,保证医院改革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一、每周各支部、科室根据院部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政治学习,确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记录齐全,少组织一次罚款10元。
二、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者,经群众评议确认,树立科室或全院典范,其中执行特别好者,向上级推荐表彰。
三、服务态度恶劣与病人及其家属吵嘴、打架者罚当事人现金50-100元,并待岗三个月;造成恶劣影响者另行处理。并设委屈奖,奖金为50-100元。
四、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示假证明、假报告者,罚款100元。引起法律纠纷者,后果自负。对于“搭车药”、“搭车检查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上班不佩带胸卡者,每人次罚款5元。
六、对上访、举报人员各有关科室应热情接待,积极组织,调查核实,作好记录,推诿病人者罚50-100元。
七、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98%。否则,违者处罚100-500元。
八、每年评选一次最佳、最差医护人员。评为最差的扣发本人50元、不得参加年终评选,甚至调离工作岗位。评为最佳医护人员除院部发奖品外,并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相挂钩。
九、除收费室外,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收取现金,如发现有私自收费者,除责令退还外,处以该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十、病区每周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不全或不采取措施者,扣5元。
十一、病人在电视台为医护人员点歌的、送锦旗、牌匾者,奖励科室20元。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