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是二院人不变的处事原则。我们不是回避问题的医院,相反,我们希望患者能向我们多反映问题,这样我们可以发现更多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进,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鉴于此,我院特开设投诉公示专栏,及时反馈事件进展,做到事事有回响,件件有着落,用贴心服务带给患者家人般的温暖,用专业力量捧起患者的健康,用扎实行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现将2020年5月份投诉情况公布如下:
投诉一: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5月4日早上到二院看病,需要先自行用微信支付费用,然后医院扣除医保卡上的钱,再将费用退还至群众的手机微信上,认为程序繁琐,建议看病可以直接刷医保卡。
回复:
目前我市在实施社保卡代替医卡通就诊、未实施电子社保卡诊间结算情况下,为方便患者往返门诊收费窗口缴费,医保患者可在诊室根据情况自愿扫码支付交纳挂号费、诊查费,医保卡个人账户因系统原因无法延伸至各个诊室直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医生开立后到门诊收费窗口刷医保卡缴费或退费处理。
投诉二: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投诉,父亲到医院,在住院部检测口遭到工作人员郭芮的阻拦,郭芮要求群众和其父亲只能进去一个人,群众拿有两张陪护证,在群众和工作人员理论期间,又有一名外地群众进入,未出示陪护证,未登记,群众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要求落实处理。
回复:
根据《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和《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济管卫【2020】82号)的要求,疫情期间,所有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对于需要陪护的,限制陪护人员为1人且相对固定,严格落实陪护证制度,1人1证,证照相符(身份证、陪护证),凭证出入。
经调查事情经过:投诉者的爱人在我院妇产科住院生孩子。根据有关要求,发放1张陪护证即可,但为了体现人文关怀,满足家属照顾产妇和新生儿的迫切愿望,科室给投诉者和他母亲分别发放1张陪护证,并告知陪护证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带入探视人员。投诉者不仅不感谢医院的照顾,更置医院探视制度不顾。5月10日下午6:30左右,明知其母亲已在病房陪伴他妻子,却执意要带父亲进入病房,被我院管控人员拦住,并给与解释说明情况,其不能理解,情绪激动。在解释沟通期间,有其他患者进入,因为患者进入出示的是腕带,不需要登记,从监控视频和询问护士均证实这一点。
投诉三: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近期去二院看病,需要在医院门口拿笔登记个人信息,一个笔多人使用,担心传染,建议采取相关措施。
回复:
我院门口信息登记处备有手消毒剂,患者登记信息后可以及时给予手消毒,签字笔医务人员也会消毒,已要求预检分诊人员在患者登记后,提醒患者使用手消毒剂,避免交叉感染。
投诉四: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到二院心内科挂号开冠心病药,挂号费5.5元或6元,群众认为挂号费贵,望告知。
回复:
我院按照示范区卫健委、医保局2019年12月30日下发的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挂号费按照每次0.5元收取;诊查费是一般医师1.5元、主治医师5.00元、副主任医师5.50元、主任医师8.00元收取,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医生,看病取药同样需要医生诊断病情后开药,诊查费也是医生劳动价值的体现,我院没有超标准和超范围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投诉五: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二院在出口设置爱心捐助处,当日电话预约看病,凭电话预约收费单可领取棉球和一小瓶酒精,群众认为无人电话预约看病,建议更改领取方式,望采纳。
回复:
“预约诊疗”是医院解决患者长久等待的主力措施与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患者朋友和家属对“预约诊疗”的认知和认可,市二院在“疫情”期间免费发放酒精之后,从5月25日起,我们对只要是通过“预约诊疗”模式挂号、预约的患者朋友,免费赠送医用酒精1瓶+医用棉签1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投诉六:
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5月23日孩子被小兔子咬伤下午3点半来到二医院注射狂犬疫苗由于副作用大夜间11点发烧至39度,咨询市防疫站有好一点的二倍体药物,但是二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告知领导不让销售二倍体,群众表示5月26日即将注射第二次的狂犬疫苗,希望尽快落实。
回复:
因二倍体狂犬疫苗价格昂贵,患者使用人数极少,狂犬病处置门诊会在接到患者预约后,由防保科联系市疾控中心,在保障冷链运输的条件下送达医院。现二倍体狂犬疫苗,市疾控中心已送达我院,不会影响患者5月26日注射,谢谢理解!
办公室:赵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