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推动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9月21日下午,我院干部职工在二楼会议室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以立法来促进道德建设。副书记任海燕要求宣读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对照条例要求,强调干部职工要自觉审视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行为习惯,着力提升自身公共文明素养,助力提升医院文明程度。她重点指出,条例的针对性,实用性非常强,医院做为窗口单位,要将《条例》的精神贯彻工作始终,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接待患者做起,从规范诊疗做起,从廉洁行医做起,不断提高文明语言,文明服务,文明行医,营造医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医护人员敬业奉献,明礼诚信的职业风采。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提醒和劝阻患者及家属不文明行为,聚众人之心,举你我之力,共同维护文明和谐院景。


此外,我院还将利用科室晨会,宣传栏,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医院网站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使《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人心,进一步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心,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争做济源文明人,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办公室: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