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行政处罚法》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积极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适应当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提升全院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能力。7月26日下午,我院在四楼会议室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济源示范区卫健委副主任、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薛继东,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张战胜,副院长王永红,党总支副书记任海燕等部分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人事科科长李联营首先向大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立法背景及意义,从新行政处罚法重点条文解读,重点讲解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以及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

示范区卫健委副主任、党总支书记、院长薛继东强调,全面普法和守法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加深对依法行政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让法治理念入心入脑,更好地依法履职。同时,还要对照本院的实际,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做到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事科:史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