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院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充分发挥我院作为窗口单位在引领文明社会风尚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院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详细内容见附件)整治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济源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整治内容及整治标准
整治内容:围绕“十大不文明行为”重点开展“十倡导十拒绝”活动:
倡导安全出行,拒绝违章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
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随意便溺、乱丢乱倒抛垃圾;
倡导社会公道,拒绝损坏公物、乱贴乱画乱涂写;
倡导诚信待人,拒绝粗言秽语、损人毁誉伤人格;
倡导尊老爱幼,拒绝虐待老人、歧视老少病残妇;
倡导革除陋习,拒绝随意吐痰、违反规定乱抽烟;
倡导友爱互助,拒绝打架滋事、邻里妯娌闹纠纷;
倡导仪容整洁,拒绝衣着凌乱、袒胸露背赤光脚;
倡导秩序经营,拒绝乱摆摊位、欺行霸市滥占道;
倡导文明礼仪,拒绝脏话黄话、举止粗鲁伤风俗。
整治目标: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遵守公共秩序,恪守道德规范,珍惜公用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关心老弱病残,尊重他人;学习文明礼仪,加强文明修养,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三、整治任务
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的危害,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开展整治工作,逐步减少不文明行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1.以“文明言行我带头”活动为主,着重整治讲脏话和黄色笑话,衣冠不整、抽烟等行为。开展文明礼仪公益培训,将公共、社交、家庭、工作中的多种礼仪渗透到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活之中。加强职工公共行为引导,开展“文明在你口中——管住自己的口,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文明在你脚下——管住自己的腿,不践踏花草树木”、“文明在你手中——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等主题实践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入手,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开展“向十大不文明陋习告别”活动。针对“十大不文明行为”,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向十大不文明陋习告别。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文明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文明礼仪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形成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良好局面。
3.公共文明志愿服务日活动。在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10日)组织行管后勤人员到市汤帝路周园社区等公共场所帮助纠正市民不文明行为。对志愿者上岗服务进行统一培训,明确上岗的时间、任务、职责、方式方法,确保公共文明志愿服务日活动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4.开展“医德医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医务工作者要爱岗敬业,做忠诚于卫生事业的践行者;服务人民,做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护者;开拓创新,做卫生改革发展的推动者;行为示范,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5.在医院网站、周刊、宣传教育橱窗等宣传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知识,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治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倡树文明新风。设立曝光台,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批评。
四、整治的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4月10日前)。
1.召开“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层层动员,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将整治方案、工作台账上报市全民文明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10日)。
1.开展院容院貌整治活动;
2.开展个人不文明习惯整治活动;
3.开展倡导“十大文明行为”活动。
各科室认真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标准,对“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要深入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的基础上,要通过评议、征集等手段,倡导“十大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摒弃陋习,树立新风。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1日—5月2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2.对“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认真制定本科室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合理、措施得力、监督考核有效。
2.认真组织,分步进行实施。各科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分别对整治进行安排和部署。从4月11日开始,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整治活动;5月11日起,要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院文明素质教育办公室汇报。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院门口悬挂“十大不文明行为”标语;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制作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措施、经验做法等,营造浓厚的氛围。
4.加强督导,确保整治成效。注重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院文明办,对“十大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进行全程督导。活动期间每月一检查,每月一评比,每月一通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
附件: 济源市“十大不文明行为”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济源市“十大不文明行为”
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
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
随地大小便,便后不冲厕;
讲脏话和黄色笑话;
乘坐公共汽车不为老弱病残孕让座;
禁烟场所吸烟;
公共场合衣冠不整;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